解析:
一般的规定是受伤者须在医疗过程结束后再预约前往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其基准点是按照事故导致的直接伤害或者由这些伤害引发的并发症在经治疗痊愈后来确定的。对于那些情况较为严重的患者,则需要在出院三个月以后再行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