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遭受诈骗金额达到较大程度时,即使证据尚不充分,亦可依法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处理。
2.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发现存在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均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举报的权利与义务。
3.对于自身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受害者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控告。
4.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诈骗金额在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便属于数额较大范畴,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5.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若遭遇诈骗案件,可直接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后,即可予以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