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出如下建议:
首先,尝试联系那位借出款项的朋友,诚恳地与其协商。向他/她主张您所拥有的借款权利,并明确表明您当前的经济状况和需求,同时设定合理的还款期限以便双方都能接受。
此外,您也可尝试联系借款人的其他共同友人,共同向借款人施压,以期早日达成共识。倘若协商未能取得满意结果,您有权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其次,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一旦人民法院收到您的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如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且合法,他们将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出支付令。若申请未能通过,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予以驳回。若借款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却又未能按期履行,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您还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开始之前,将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资产进行冻结,以防其恶意转移财产。
然而,此步骤并非所有案件中都必须执行,具体实施与否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及对方的财产状况决定。如果您认为欠款金额较小或者对方具备偿还能力,亦或是无法查到对方的有效财产线索,那么您可以选择放弃这一步骤。但我们强烈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最后,如果您满足起诉条件,请务必准备齐全以下材料:起诉书、能够证明您作为原告主体资格的相关文件、能够支持您诉讼请求的关键证据、以及您本人和被告方的准确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将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他们会予以立案。在经过法庭审理并胜诉之后,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执行判决或裁定,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