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承诺书,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形式,毫无疑问地具备了法律效力。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一点是,任何具备实际效力的承诺书,都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1.在含义上应如实反映出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换句话说,承诺书所载明的内容必须是其签署当事人本身内心真实感受和愿望的真实体现,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强制、威胁、利诱或者欺诈等因素的影响。
2.在形式上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这就意味着,承诺书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必须符合现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不得触犯法律或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的行为,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承诺书的整体效力失效。
3.在实质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承诺人在作出任何决定时,必须以自身拥有合法处置权的财产为基础,并且在此过程中不得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