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儿童面临入学欺诈事件时,身为监护人的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对策:
首先,请务必亲自前往当地公安机构进行报案;
其次,倘若涉案金额已超出地方刑事案件受理标准,公安机关将会对此展开深入调查并立案;
再者,作为受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有权向公安机构、检察院或法院提出报案或控诉;
最后,无论来自何种渠道的报案、控诉或举报,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均应予以接纳和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