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常理,原告有权收取被告的答辩状。在司法程序中,答辩状需向原告进行送达,若被告并未提出答辩,则原告无法查阅。
然而,若被告在开庭之前已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那么原告便可阅览该答辩状。关于被告何时应向法院提交答辩状,法律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因为即使被告未提交答辩状,也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过程。然而,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建议被告尽早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以便法院能及时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至原告手中。若被告未能提交答辩状,这并不妨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