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性质,这可能包括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以及存疑不起诉等不同类别。假如是绝对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的情况下,当事人便无法在未来对同样的案情再次提起诉讼。但是,若属于存疑不起诉的话,假设日后出现了充足的相关证据证实该行为属犯罪行为,检察院依然有权依法进行起诉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