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并成功侵占他人财物后,如能主动将所获物品返还给受害人,即使这种非法行为已经符合了刑事案件的条件——即构成盗窃罪的既遂,但考虑到其积极主动地退还赃物的表现,仍可获得适当的减轻量刑。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为《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罪”这一犯罪行为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形:对于那些盗窃公共或私人财物价值较大的犯罪分子,或者是存在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恶劣情节的,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可能会同时被处以相应的罚款;而对于那些盗窃金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犯罪情节的罪犯,则应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需承担罚金处罚;至于那些盗窃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犯罪情节的,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身监禁的严厉惩罚,且还须额外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