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若行为人为灭绝一项二级保护动物,那么便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需要接受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并且还要缴纳罚金。在我国,二级保护动物包括小熊猫、黑熊、天鹅以及鹦鹉等约两百三十余种珍贵物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