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涉及到房产权益问题时,若发现该房产已遭到司法部门查封,您有权利向相关法院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述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收到你等书面异议之日起,民事法院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启动审查程序。倘若房产的持有者未能按照合法程序继续执行法院裁定所确立的义务;或者他们在法定的履行期限内未能就此问题提出有效异议,那么,民事法院将依法对涉案房产进行拍卖并作出最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