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孙并不享有直接继承其外祖父遗产的法定权利。在财产传承过程中,首要遵循的是法定继承原则,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分别拥有特定的继承权限。其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外祖母、外祖父本人及其亲生子女及祖父母,而在外孙的母亲先行离世时,其外孙可以依法进行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