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涉及到交通事故伤害程度的鉴定工作,通常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天之内给出确切的结果。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司法鉴定期限的委托书之日起三十个法定工作日内,将鉴定报告的制作任务圆满完成。
然而,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之间对于鉴定时限的具体期限存在额外的协议,则必须遵循该协议中的规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