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与恋人结束关系后,能否索回之前支付的款项这一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予以判断。若该笔款项是无偿赠送给对方的,那么在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追讨回来的,除非满足法律规定的撤销赠与的特定条件。
然而,若是附有条件的赠与行为,例如以缔结婚姻关系作为前提条件而赠送的彩礼,那么在特定情况下是有权要求返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