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信用卡进行资金转移通常被视为还款行为。
然而,依照各大发卡行的相关规定来看,当信用卡尚有未偿债务时,使用者向该账户内存入的现金便会用以抵扣到期的欠款。反之,若持卡人向已无任何欠款的信用卡内存款,那么该笔额外款项便会被记为“溢缴款”并保留于该账户之中,以便在下一次付款周期中被使用。值得关注的是,过量的“溢缴款”如长时间未能得到处理,可能会转变为“信用卡呆账”。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内容应当至少包括:
(一)欠款余额、结构、币种;
(二)还款周期、方式、币种、日期和每期还款金额;
(三)还款期间是否计收年费、利息和其他费用;
(四)持卡人在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相关款项未全部结清前,不得向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的承诺;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与还款有关的其他事项。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