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债务被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之债,则双方均应承担债务责任;反之,如被判定为个人之债,那么在离婚之后便应该由对应的个人来负担偿还责任。以下列举几种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情况:
1.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在婚后某一方对已发生的债务进行追认等行为表现出共同意愿的情形下所产生的债务。
2.在婚姻关系合法存在期间内,夫妻中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3.在婚姻关系合法存在期间内,夫妻中任何一方以其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虽然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