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鉴于该项罪名性质较为严峻,通常情况下难以获得批准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具体是否能够予以批准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形而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来看,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便可申请取保候审:
1.涉嫌触犯刑法,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罪责相对较轻,无需进行逮捕,然而他们却存在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或者可能对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造成阻碍,因此应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涉嫌触犯刑法,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罪行较为严重,但是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同时也没有必要进行逮捕;
3.应当进行逮捕,但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进行羁押的罪犯。例如,由于患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的罪犯,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