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机动车超出法定速度标准的20%-未达50%的情况下,将面临由交通管理部门发出的警告或者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人民币不等的罚金。
然而,若涉及驾驶校车、中型或大型客运或货运汽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道路等特殊场合行驶,当其车速超出规定时速的20%以上时,将被扣除12分作为惩罚;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其他道路上行驶,若其车速超出规定时速的20%以上但未达到50%,或者驾驶校车、中型或大型客运或货运汽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当其车速超出规定时速的20%以上但未达到50%,则将被扣除6分作为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