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处置固定资产之残余价值所产生的收益,需依法缴纳税款,包括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关于增值税部分,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其在购置固定资产之时并未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那么便须依照4%的减半税率来缴纳增值税;反之,若已完成进项税额的抵扣,则需按13%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当他们出售自有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时,必须按照2%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至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固定资产处置之后的盈亏状况将直接影响到本年度的利润总额,因此也需要依法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若最终的处置损益为负数,即处置结果为亏损,那么这部分亏损额可用于抵消年末利润中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