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学校内发生的学生意外死亡事件中,应该获得哪项赔偿?
依据事故责任的大小程度,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学生人身财产侵害的赔偿范围,通常涵盖以下四大方面:
首先,常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营养补贴、误工津贴、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用等;
其次,残疾赔偿部分则涉及到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生活补助费用;
再次,死亡赔偿部分则包括丧葬费用、死亡补助费用;
最后,精神损害抚慰金则包括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两大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通过货币形式来弥补因受伤或死亡所带来的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对受伤学生或死亡学生的父母进行心理安慰。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地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这就导致了死亡赔偿金额的巨大差距,甚至可能达到数倍之多。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了农村户籍的受害者可以参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受害者的近亲家属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积极争取权益。
然而,如果因为同一侵权行为导致多人死亡,那么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可以统一设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