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的医疗保险停交达三个月之久,其效力便将告终止。由于相关法规明确规定,本项社会保险权利在停交三个月及以上时将被视作自动放弃。在此基础上,倘若当事人在临近退休之时所需累积的年限尚未满足,仍可申请进行补缴。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更换工作岗位等,可能会导致社会保险的缴纳被迫中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