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来说,遗嘱并不能直接处置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当夫妻中的一方不幸离世时,首先需要将共同拥有的全部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份额进行划分,并将这部分重新分配给配偶。随后,才可以启动遗产继承程序。在此过程中,分割出来的一半财产以及逝者生前独立所有的财产都将被视为逝者的遗产。在遗产继承正式开始之后,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和方式来处理相关事宜。如果存在有效的遗嘱,则应根据遗嘱内容或遗赠条款来执行继承;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也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