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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露台属于公共区域吗

3w浏览 匿名 2024-05-03 广西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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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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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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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露台被视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业主们无权擅自对露台进行任何形式的改造或改变,这涉及到对全体业主共有的部分进行改造时,必须得到所有楼层业主的共识与授权。对于在小区内购买到的住宅或商业用途房屋的业主,他们不仅享有对自身所购买物业中的专有权,还需承担起维护整体社区秩序与环境卫生的责任;
    同时,业主们也不能以放弃自身权益为借口而逃避应尽的义务。当业主将其拥有的住宅或商业用途房屋进行转让时,其对该物业中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职责也会随之转移给新的业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全文
    4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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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赠与财产的为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接受赠与的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只给受赠人一方的,才作为婚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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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大额礼金是否属于行贿
赠送大额礼金的这种行为是很有可能会构成行贿罪的,根据法律上对行贿罪的立案标准来看,如果礼金的数额已经在1万元以上,就构成了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而对于接受礼金的当事人来说,受贿数额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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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封的露台强拆怎么办?
对封的露台强拆的,应当及时报警、并拍照留证,涉及到违法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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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老公出钱给婆婆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婚后购买的房产无疑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在此阶段,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获得的以下类型财产均将归于夫妻共同所有:
(1)薪资、奖金类财产,这里的“薪资”和“奖金”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或者双方所获取的工资以及奖金收入,还包括各种通过福利制度所获得的政策性补助与补贴;
(2)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这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益;
(3)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这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所得的财产,这里的“继承”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因为继承遗产而获得的财产,而“受赠”则是指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或者双方因为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
对于继承遗产的情况,我们强调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非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便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前,夫妻双方并没有实际占有这些财产,但是只要继承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那么所继承的财产也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符合本法律第十八条第三项的特殊规定;
(5)其他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借父母钱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后由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产是否构成夫妻共有财产问题,我们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如果该房产系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毫无疑问,它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若该房产是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部分房产应该被视为夫妻中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最后,如果该房产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房产理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们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债务协议或者其中一方在事后来进行追认的债务,都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方面的债务,如果是由夫妻中的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也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产生的债务,同样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工资和奖金收入;
第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
第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第四,因遗产继承或者赠与行为取得的财产;
以及第五,其他法律明文认定应当归属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基于上述解析,回看之前讨论的问题,可以得出结论:
婚后由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产,其所有权归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要根据房产的实际登记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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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怎么封防高空坠物?
测算数据显示,假设一个1公斤重的花盆从30米高的楼上掉下来,那么这个花盆落地时产生的势能=物体质量×重力加速度×高度,也就是1千克×9.8米/秒×30米=294焦耳。加装防护网!这就是露台防止高空坠物最直接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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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供货商送过期商品商家不知情会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商家售卖过期产品所受到的法律惩戒具体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首先,相关的监管部门有权没收商家由售卖过期产品所获得的违法收益以及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及用来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各类物品;
其次,如商家违反此项法规的违法所得额低于或等于人民币一万元时,将会面临高达二千元至五万元之间的罚款惩罚;
相反地,若商家的违法所得金额高于人民币一万元,应同时承担货值金额五倍至十倍以内的罚款责任。
另外,如果存在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况,监管部门有权吊销该商家的营业执照以示警示与惩罚。
针对食品过期问题,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与标准:
首先,若商家所售出的过期食品足以引发严重的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严重的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缴纳罚金;
其次,如果过期食品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商家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最后,如果过期食品的危害程度极其严重,商家可能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对于商店出售过期产品的处理方式,我们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如果商家对此事并不知情,您可以尝试与商家进行沟通协商,要求更换或退货;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其次,如果商家明知故犯,故意销售过期产品,您可以通过拨打电话的方式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诉,除了要求赔偿您的经济损失之外,您还可以向商家索取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明显的标识或者单独存放于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内,并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要做好如实记录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国家法规与标准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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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怎样避免高空坠物?
物业公司在必要时可在小区内设立一些诸如“小心高空抛物”这样的警示牌,这样既提醒行走的业主注意安全,尽量避免不幸事件的发生,也给抛物者作了一个警示。还可以加强保安的巡视,在保安巡视过程中不仅要对地面楼层进行巡视.还可利用望远镜或抬头仰视的方式进行巡视。也有部分有条件的小区安装摄像头,对高层住宅进行监控,在长期监控下部分业主也会适当收敛,且有助于及时发现肇事者,为发生纠纷举证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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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婚前共同买房产权如何划分
[律师回复] 解析:
1.若在结婚登记之前由某一方独立支付房款购置房产,但之后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情况,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若在离婚诉讼中无法达成协议,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定分配使用。
2.若在结婚登记之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产,且最终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产的贷款却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归属于房产登记方所有,但其婚后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应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另一方有权就此部分提出分割请求。
3.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某一方的父母为其子女单独购买了房产,并且未明确表示该房产为赠与其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其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特殊约定,否则在离婚诉讼中,该房产将不会被纳入分割范围。
4.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夫妻双方的父母均为他们购置了房产,那么在离婚诉讼中,这些房产将依据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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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辱骂他人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开谩骂他人乃指在公共场合乃至众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以污蔑、诟病及恶毒诅咒等方式对他人实施言语打击的恶劣行径。
该类行径不仅侵犯了他人所应享有的尊严与名誉,甚至极易给受害者带来心理及感情层面的创伤。
一般而言,判断公开谩骂他人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观察时间和地点。
公开谩骂往往发生在公众场合或者拥有诸多观众存在的环境之中,如城市街道、商场店铺、餐厅等地。
而若仅仅是在私密环境之内,例如独自在家中言语表述,通常难以认定为公开谩骂他人的范畴。
其次,审视言论内容。
公开谩骂所采用的话语内容通常带有严重的侮辱性、贬损性以及攻击性,例如使用侮辱性词汇、恶意诅咒、人身攻击等等。
倘若仅止于普通争论或批评之上,且并未触犯侮辱或谩骂的边界,便很难视为公开谩骂他人的典型案例。
最后,考虑受害者的内心感受无疑是关键所在。
若受害者真切地感受到自身受到了侮辱、诟病或是攻击,此类行为给其心灵及感情方面造成了实质性损伤,那么此举便可认定为公开谩骂他人。
值得警觉的是,公开谩骂他人乃是一项违背道德准则及法律法规的恶性行为,不仅会对受害者身心健康造成巨大损害,还可能引发全社会公众的强烈指责乃至法律的严惩。
因此,我们呼吁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尊重他人的尊严与权益,坚决杜绝使用任何形式的侮辱或谩骂言辞,共建文明和谐之美好社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露台只有我一户能进入有影响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农村户籍的家庭成员而言,若其归属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得到认可,便有权向有关部门提交农村宅基地的申请。
而当该家庭符合农村户口分离的特定条件时,便可申请创建独立的户籍登记,与此同时,他们亦具备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资格。
由此可见,关于户口数量并无明确的限制要求,最低为一人,且无上限。
宅基地的面积会根据户口的人数进行分配。
一般而言,人口较少的家庭所获得的宅基地面积相对较小,而人口众多的家庭则可能拥有较大的宅基地面积。
宅基地的具体面积将取决于家庭的人口规模。
对于人口较少的小型家庭,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
对于中等规模的家庭,其宅基地面积应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
至于大型家庭,其宅基地面积则不应超过150平方米。
无论何种类型的土地,在经过确权之后,相关部门均会颁发相应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这份证书代表着一处房屋的所有权。
若您的家庭仅有一个户口,但却拥有多个宅基地,那么您将无法确认这些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缺乏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您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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