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不幸遭受性侵之后的受害者选择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处理,原则上无需提供确切的证据材料便能顺利启动刑事案件流程。
然而,公安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在立案侦查阶段时可自主获取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涵盖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多种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