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二审立案及开庭之后,一般情况下三个月之内能够完成审判工作并作出判决。
然而,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因此审理周期无法精确至一个月或其他具体天数。通常情况下,在接收到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若对该结果表示不服,可选择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中级法院在受理上诉请求后的3个月内需完成二审开庭及做出判决事宜。当然,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则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