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必须提交办理人员本人的户籍簿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出示其当前所在城市颁发的居住证明文件;
3.对于需要更换证件的申请人来说,他们需要上交原有的居民身份证;
4.如果是因为证件有效期届满而进行换领,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若是因证件损坏或者遗失而进行换领或者补领,同样需要支付相应的证件工本费用;
5.申请人还可以提供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若申请人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了暂住登记手续,则可以提供经过公安机关核实确认的登记材料作为辅助证明;
7.若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具有合法且稳定的就业情况,则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8.若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具有合法且稳定的学习情况,则需要提供经过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者学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9.若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具有合法且稳定的居住情况,则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