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漏检车辆的最长容许期限为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
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结束之后的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之内,仍未能获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话,那么该车辆将必须被强制报废处理。
对于逾期达不到年检要求且约定履行的车辆,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警告处分或者处以高达二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