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税法法规,当您每月所获得的薪酬超出人民币伍仟圆整时,便需支付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具体而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对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该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金额,减去法定的六万元费用扣除标准,再加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后的剩余部分来计算得出。
其次,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是在每月收入额中减去五千元的费用扣除之后的余额。
此外,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各类非劳动性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均按每次收入额进行计算。
再次,对于经营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将按照每一纳税年度内的总收入金额,减去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剩余部分来计算得出。
最后,对于财产租赁所得,若每次收入未超过四千元,则可直接减去八百元的费用扣除;
若收入超过四千元,则需在此基础上再减去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扣除,最终得到的余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同样地,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也将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来计算得出。
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它们的应纳税所得额都是按照每次收入额进行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