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婚前所赠财产在离婚时应否归还的问题,主要取决于该房产赠予行为是否已顺利完成交付,即相应的房产所有权转移手续是否已然办理完毕。
若相关程序均已履行完毕,则可视为赠予行为已圆满达成,赠与人通常无法再行撤销此项赠予,而受赠人亦无需将房产予以返还;
反之,若赠予行为尚未完成交付,受赠人便需按照法律规定,将房产归还给赠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