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该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若该犯罪嫌疑人年满十四周岁但尚不足十六周岁的话,那么根据相关律法,他将会被判处数额在人民币二百元至两千元之间的罚款,在此期间,其不需要接受超过十五天的拘留处罚;
其次,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成年人的法定年龄,并且这是他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话,那么他的法定监护人将会面临罚款,罚款金额同样为人民币二百元至两千元,此外,如果这个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初犯者有可能会被免于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处罚;
最后,对于那些刚刚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群体来说,如果他们不是第一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话,那么除了要承担罚款(金额同样为人民币二百元至两千元)之外,还需要接受累计不超过十五天的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