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车辆损失险作为车辆保险中所涉及范围最为广阔的险种之一,其主要职责在于对因自然灾害及突发意外事故导致自身车辆受损的情况进行赔偿。
无论车辆受到轻微刮擦,抑或是严重损毁,均可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具体条款如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合法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若因下列原因导致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将依照规定予以赔偿:
(1)保险车辆遭遇意外碰撞(即保险车辆与外部物体之间的意外撞击)、翻覆等事故而产生的车辆损失;
(2)保险车辆周边发生火灾、爆炸等现象导致的车辆损失;
(3)保险车辆遭受外部物体倒塌、高空飞行物坠落以及行驶途中平行坠落等因素引发的车辆损失;
(4)以下自然灾害导致的保险车辆损失:
雷电击中、狂风暴雨、龙卷风肆虐、洪涝泛滥、海啸汹涌、地面塌陷、冰层破裂、山体滑坡、雹灾侵袭、泥石流冲刷以及雪崩爆发等;
(5)承载保险车辆的渡船在遭受自然灾害(仅限于有驾驶员随行照看)时导致的保险车辆损失。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条: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