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挪用资金的报案后拘留时限,现行法律制度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需要指出的是,挪用资金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主体中担任特定职务的人员,凭借其职权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且该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并且已经持续了三个月以上仍未归还,或者虽然未满三个月,但是所涉金额较大,且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