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次手术费用的索赔问题,可采取调解或者诉讼两位手段予以落实。
以下分别从两个方面对此进行详尽阐述:
1.调解路径:
在此种情形之下,患者有权利寻求专业第三方机构进行二次手术费用的鉴定,随后凭借此机构所提供之鉴定报告作为其索赔的重要依据。
在采纳调解策略时,患者务必深思熟虑,因为一旦调解达成协议,未来若二次手术费用确实产生,则无法就此再次进行索赔。
2.诉讼途径:
依照现行司法实践,法院往往会要求二次手术实际发生之后方可另行主张相关费用。
换言之,患者需在二次手术结束后,依据医院所开具的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以及费用清单等材料向法院提起索赔请求。
在此过程中,患者有权按实际因事故所遭受的损失发起索赔。
无论是选择何种方式,患者均有权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