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赡养父母在税收减免政策上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对于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每月可享受的扣除额度为2000元,该额度将根据家庭成员的数量进行分配,每名分担者享有的扣除额不得超出每月1000元;
这种情况下,赡养义务可以由所有子女平均承担或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后进行分摊,此外,被赡养人也有权自行决定分摊比例。
其次,对于独生子女的纳税人来说,每个月可获得的扣除额度同样为2000元,这属于定额扣除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