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一套住房在法律意义上应仅设立一个户口登记处,然而,在此一户口内部可以包含多个家庭成员。
当我们参与老旧住宅区的拆迁工作时,的确曾经遇到过同一套房产上存在多个户口的情况,这些户口的所有人都是已成年的直系亲属并各自独立进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