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需承担对另一方的误工费用赔偿责任,那么针对因该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必须予以适当赔偿。
误工费是根据受损害者的误工时间及经济收入水平综合来判定的。
当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个体时,误工费将以其实际减损的收入为准进行计算;
但如果受害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其误工费则需要参照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