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明文规定,倘若有任何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明确法律条款,并导致人为制造出的噪声对他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骚扰和困扰,应首先给予口头警示;
若在接受警示之后仍不能改正自身行为者,则将遭遇由监管部门开出的200元至500元不等的罚款惩戒。
而所谓的“噪声扰民”,实则是以该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来界定其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当产生的噪声对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构成滋扰时,便已构成了噪声扰民的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