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担保期限的最长期限为两年。
同时,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借款使用期限也应符合这一标准。
若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即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以及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期间没有作出明确约定时,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由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具体为六个月。
然而,如果保证合同中出现了诸如“保证人将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全部偿还完毕”等类似表述,那么这种情况便被视为约定不明确,此时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延长至两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