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若选择离家出走,并不因此而需要向男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未存在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然而,如若女方在离家出走之外,还牵涉到诸如重婚、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甚至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错误行为,则此时女方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如果仅仅是离家出走这一行为本身,女方无需对男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