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信用纪录中的不良记录通常需等待5年的时间方可被彻底清除。
此外,征信机构对于个人不良信息的保留年限,将从不良行为或事件终结之日算起,为期长达5年之久;
而对于超过5年的部分,则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进行删减处理。
在此期间,信息主体有权对不良信息进行详尽解释和阐述,征信机构有义务对此类说明进行如实记录。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