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超过两年强制执行期仍未偿还债务的问题,以下为可能采取的解决途径:
首先,法院可向债务人发出执行裁定书,以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其次,如果经过调查确认债务人并无相应资产可用于清偿债务,法院有权作出终结执行程序的裁定,在此情况下,该债务人亦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中;
最后,若债务人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法院有权依法收取逾期未付的罚款利息。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