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交通肇事与工伤事故并存时,两方面的赔偿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有权从交通事故保险责任方以及工伤保险责任方同时获取相应的赔偿金。
若由于用人单位之外的第三方行为导致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赔偿权利人有权向该第三方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此种诉求将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