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是的,即便面临来自对方的法律诉讼,只要在对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之前,您仍然有权利依法进行房产交易。
以下是详细解释:
1.若交易过程合法且合乎规定,即便有人提出诉讼,也是不应当受到影响的;
2.若原告所诉求的是债务纠纷、赔偿纠纷等与金钱相关的事宜,那么作为被告,倘若意图逃避债务,通过以较低价格或者免费转让房屋给他人的方式进行处置,则此类合同属于可撤销的范畴内。
在原告发现之后,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合同,此时,房屋交易便可能遭受影响;
3.如涉及债务纠纷,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对房屋实行查封措施,届时,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得进行房产交易。
因为即使成功进行交易,房产管理局亦无法为其完成过户手续;
4.若非涉及金钱方面的其他案件,房屋交易应不受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