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债务责任人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入狱后,欲使其归还借款的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途径:
首先,作为债权人一方,需向债务责任人所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法院进行审理过程中,若确有必要,可选择前往债务人正在服刑之地的监狱开庭或对其进行质询;
其次,已生效的民事裁判、裁定时,各当事方均须严格遵守并履行相关义务。
如若其中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关于起诉地点的变更问题,应在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