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若诉讼请求不涉及任何财产权益内容的,则案件收费区间为2000元至30000元/案;
然而,关于该类案件的收费浮动比例是可允许的,上下浮动空间为20%。
然而,如实际收费数额低于2000元的,应按照2000元的标准来收取。
(二)当诉讼请求涉及到财产权益内容时,应依据争议标的的具体价值情况,根据本期收费标准进行分段累加计算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费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5%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此类案件的收费浮动比例同样为20%。
但是,如果累计收费数额低于2000元的,仍需按照2000元的标准来收取。
(三)计时收费方面,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之间,具体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方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同时,计时收费的浮动比例也为20%。
(四)若案件中存在反诉情形,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适当降低。
(五)若案件需要发回重审,且原承办律师愿意继续代理的,其收费标准可参照原收费标准适当降低。
(六)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484%,但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项目,此规定并不适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