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医疗保险参保地点的更改事宜,医保参保地的变更过程可选择采用网络或现场两种途径进行办理。
在线上操作时,您可以利用全国性的医保官方手机应用程序(如“国家医保”等),或者利用微信和支付宝等软件来实现参保地的变更。
然而,请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支持此类变更业务。
详细的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打开微信中的“钱包支付”功能,在其页面中寻找且点击进入“城市服务”选项;
其次,在城市服务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列表中,找到并且点击“社会保障”这个分类;
在此以广东省为例,您需要查找并点击“广州社保服务”,而对于其他省份的用户来说,微信将会自动定位到对应省份的医保服务项目;
最后,在社保服务页面中,您将看到“参保信息查询与变更”的选项,按照弹出的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完成后退出即可顺利完成参保地的变更。
若需进行线下变更,则需要亲自前往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参保地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