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作时间以外的午间(即12:
00至14:
00)和夜间(即18:
00至次日早上8:
00),禁止在已经正式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物内部实施可能产生噪音污染的装修工程等影响民众生活的行为。
然而,如果必须在这些时间段内进行施工,则必须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