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关于离婚抚养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等。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子女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通常参考当事人每月收入总额的20%-30%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若同时需要抚养两名及以上子女,则相应抚养费用标准可适度上调,然而上限一般不应超过当事人每月总收入的5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