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有出生证明的儿童申请办理身份证需携带以下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提交:
(1)《常住人口登记表》;
(2)《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
(3)儿童本人的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4)户口簿;
以及(5)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对于尚未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申请办理身份证时,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亲自陪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同时还需向工作人员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