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出轨离婚的案件中,法院作出裁决的唯一依据便是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若其中一方向存在诸如重婚或者与第三人长期稳定共同生活等严重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的行为,那么法院将判定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进而批准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倘若一方的出轨行为仅为偶发事件,或者情节较为轻微,法院则会认为双方仍然具备重新修复感情的可能性,因此不予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