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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4.5w浏览 匿名 2024-05-03 江西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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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1)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非存在特别约定,否则在处理遗产时,应首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份额划归配偶享有,剩余部分则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分配。
    (2)对于夫妻中某一方死亡后的遗产分配方式当夫妻中的一方去世后,其遗产应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继承。
    通常情况下,各继承人所享有的遗产份额应保持平等。
    然而,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对他们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对于那些对被继承人尽到了主要抚养责任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考虑给予他们更多的份额。
    最后,若有扶养能力且具备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考虑不分或少分给他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全文
    1 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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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吗?
配偶还是写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除非说在结婚过程当中或者是结婚之前约定的夫妻财产个人所有。根据我国婚姻法当中19条所规定,可以约定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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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怎么解除夫妻之间离婚官司财产保全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以下几点:
首先,在实施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之后,当事人如未能于15日内提起诉讼,那么该财产保全措施将被自动解除;
其次,当被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时,申请人也应同时返还已经收取的保全费用;
再者,若在财产保全期限内,申请人撤回了申请,并且得到了人民法院的批准,则该保全措施亦将自动解除;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的复议意见合理且有充分依据,进而做出新的裁定,撤销原有的财产保全裁定,那么原有的保全措施也会自动解除;
最后,如果被申请人严格遵守了人民法院的判决,使得财产保全措施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和价值,那么该保全措施同样会自动解除。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每次冻结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若超过此期限,但人民法院并未裁定继续采取保全措施,那么原有的冻结措施将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六条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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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产一方植物人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上,植物人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因此他们自身无法主动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作为婚姻伴侣关系中的一员,植物人的配偶依法负有维护和协助他们生活的责任。
当植物人的配偶试图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时,法官需要根据夫妻之间的情感状况以及婚姻是否已经破裂进行裁决。
然而鉴于某一方已经陷入植物人状态,法官无法准确评估两人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婚姻是否已经破裂。
在司法实践中,若一方刚刚变成植物人,而另一方选择立即提出离婚请求,法院通常不会给予支持。
然而,如果经过长期的诊断确认某一方已经成为永久性植物人,或者另一方已经尽职尽责地照料了多年,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在确定合适的监护人之后,法院通常会批准离婚。
一旦获得离婚许可,双方可以开始处理财产分配问题,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对处于植物人状态的那一方给予适当的关心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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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死了怎么办
会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配给配偶,剩余的被其他继承人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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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四人股份怎么分配合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出资方式的探讨,我们必须明白,技术出资需进行专业的资产评估。
然而,劳动力量并不被视为可用于出资的资源。
若某位股东无法就技术评估出资,但却希望获得较高的股份权益,以下两种解决方案可供参考:
首先,在公司成立之初,通过制定公司章程或股东设立协议,约定红利分配并非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而是根据双方协商达成的比例进行分配;
其次,在公司成立之后,其他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无偿赠予该项目股东。
股权比例通常依据出资份额来划分,至于如何评估各自的出资价值、场地使用权以及经验等因素,则需要各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赋予了公司自治的权利,因此股权分配方式不受任何限制。
为了应对经营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我们可以事先设定一个股权分配的基本准则,并在此基础上附加一些调整条件,例如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对股权进行调整。
对于前期贡献较大的一方,可以给予更多的股份权益,而后期则根据经营业绩进行适度调整,同时约定一方在特定条件下以何种价格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
以上所有约定均可写入股东协议之中。
最后,我们建议保留约30%的股权作为未来追加投资及公司再投入的储备。
此外,我们还应当明确规定劳动力方在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方向上的决策权,同时在合同中明确四人在未来追加投资或撤资等事项上的相关条款,并且确保劳动力方享有优先购买(剩余或撤回的股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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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贷款给娘家丈夫不知情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规定中,如若一方在外产生的欠款被判定为此类负债,那么理应将其视作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担。
但需注意的是,除非女方能够向法庭提供确凿的证据,证实此笔欠款并未被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开支,否则这一原则仍然适用。
关于第二点,当涉及到此类欠款并未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情况时,举证责任便落在了男方身上。
如果男方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他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因此事而面临诉讼,那么他们都将负有偿还共同债务的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通常会选择将夫妻作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并且很可能会申请对夫妻双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冻结男方的银行账户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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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是由配偶来进行偿还;一般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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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代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代签是可以的。如果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双方当事人都是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那么是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是我们国家《民法典》第143条所作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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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干部退休后逝世丧葬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退休以后不幸去世后的丧葬费用以及抚恤金数额如下:
1.丧葬补助金的领取标准是根据所在统筹区域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得出,为期六个月;
2.对于因公殉职的职工的供养亲属,将按照其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抚恤金。
这部分抚恤金的发放对象是那些主要依靠该职工生前提供生活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
具体的发放标准如下:
配偶每月可领取其工资的40%,其他亲属则按人头每月领取其工资的30%,而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他们每月所能领取到的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还会额外增加10%。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的工资水平。
至于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则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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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代签是否可以?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代签是否可以?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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